新闻资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资讯中心->新闻资讯
《山东省供热条例(草案)》将实施,青岛市引领供热新标准
发布时间:2013/10/12 11:08:23   点击次数:

    据山东省人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0月8日发布的公告,《山东省供热条例(草案)》将于10月30日在网上立法听证,主要围绕供热体制调整和规范 、居民免费停热、采暖期室温应达18℃是否符合实际、热计量收费标准等内容进行。除了热计量收费标准未敲定之外,青岛市在其他三方面的供热工作都已走在省内前列,如室温提高至18℃ ,青岛早在6年前就已有此规定。

1、供热体制

    九成“转供”改“直供”

    条例(草案)第十五条:供热实行热源、管网、换热站一体化经营直供到户的供热体制。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自行管理的换热站应当按照规定限期取消或者向供热企业移交,由供热企业负责统一管理、并网运营。
    在省内不少地市,供热服务的中间环节中,因物业或服务企业把持转供热设施“从中作梗”导致的纠纷并不少见,记者采访中获悉,在一些供热自管站,由于物业等第三方的介入,出现供热问题时,用户往往会面对供热企业和第三方推诿扯皮的情况。供热出问题投诉无门,让不少用户挨冻又心寒,青岛市也曾面临类似问题。
    近年来,青岛市相关部门陆续对历史形成的二次转供热单位进行逐步整合,收归供热企业直接管理。“自2009年以来,已有九成以上的转供热站完成移交接管,此项工作仍在进一步推进中。”市供热办供热管理科负责人崔科长介绍,完成接管后,转供热站及供热设施设备管理责任明确,供热单位对供热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和专业化管理,直接向用户提供服务。“在节能降耗、提升供热质量和服务水平方面没有了第三方的障碍,用户投诉率大幅降低。”
2、停热费用
    青岛市民停热不用花钱
    条例(草案)第十九条:用户供热设施具备关闭条件,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当年采暖供热期开始30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办理暂停供热手续,供热企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眼下不少地市实行的办法是:即使停暖仍需缴纳部分费用。以济南为例,居民办理停热手续,应向供热单位缴纳热网运行成本费,征收标准为不超过每户总热费的15%。“这个事讨论了好几年了,希望这次听证能确定一下。”作为济南市普通采暖用户,希望停热不缴费能成为现实。而在当地供热企业看来,因管道散热和邻里之间热量传递,即使停暖也能“蹭暖”,因而停暖用户应缴纳费用。
    然而在青岛,市民从来不用“纠结”于这项收费。“在青岛供热历史上,还没有过向申请停热用户收取相关成本费用的情况 。”市供热办工作人员介绍,根据《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规定,居民用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在每年的4月15日至10月10日期间,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停热后不需再交费。
3、室温18℃
    老建筑保温差难提室温
    条例(草案)第二十一条:在正常的室外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保温和室内采暖系统运行条件下,供热企业应当保证采暖供热期内用户卧室 、起居室(厅)的室温不低于18℃。供热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对于这一问题,青岛早在2007年冬季就已解决。当年本市将采暖期内用户室内供热温度由 18℃±2℃调整为不低于为18℃,而省内其他城市供热质量标准多为不低于16℃,在省内部分地区保温较差、供热设施不到位的老居民区,16℃的最低标准有时候也是“奢侈”。
   不过,市供热办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在低温天气情况下,部分墙体保温效果差的建筑(主要是老城区非节能建筑),采取了尽量提高供热参数、对不达标的房间增加暖气片、;改造室外管网、改善水力平衡、动员用户安装双窗或更换原有的木窗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老建筑供热质量,但解决问题的根源还是改善现有建筑的保温性能,由于涉及改造资金较大、改造意愿难统一等问题,还需相关主管部门进一步研究解决。
4、供热计量
    分户计量收费已经试行
    条例(草案)第二十三条:用户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的,供热企业应当按照用热量收费。收费按照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核算,按照面积核算的基本热价,不得超过全部按照面积核算热价的30%。
    目前,青岛按照2008年制定的居民采暖用热分户计量试行价格执行,分户计量试行价格分为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其中,基本热价为12.16元/平方米使用面积,计量热价为36.25元/吉焦。在现行政策和标准条件下,用热户的具体用热情况不同,部分居民用户能节省费用,但也有部分用户高于按面积收费的费用。特别对于保温隔热效果差的老式建筑,按热计量表计费可能会明显高于按面积计费。
    “热费支出多少受用热习惯、室内调节温度、建筑保温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市政公用局副巡视员江伦介绍,青岛正不断总结试点经验,本月底的网络立法听证结果,能否为青岛在用热计量方面提供借鉴值得期待。

TAG:

分享到:

加入收藏 | 返回列表 | 返回顶部
CopyRight © 2015-2021 青岛佰锐德自控设备有限公司 网站备案号:鲁ICP备15036506号-3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重庆中路873号中南世纪城中南公馆A座。 电话:0532-89690032 业务咨询:13305320945(杜经理)

本站关键词:西门子电动调节阀|西门子阀门执行器|西门子混装电动调节阀|西门子电动温控阀|西门子温控器|西门子调节阀|西门子传感器|西门子控制器…授权经销商。